一下,也能够得出。
那就是开膛手的实力。
抓捕开膛手杰克,需要证据,有证据多半可以借助任务世界的本土力量,减少战斗难度和强度。
如果没有证据,找不到证据,就只能自己上。
开膛手的实力恐怕很强。
梦之使徒自己硬上的话,绝对会有大危险。
所以陶鄂才说,对夏阎真来说,杀死更加有利。
为什么?
因为夏阎真强啊!
比起头脑,夏阎真的“拳头”才是他真正强大、好用的武器。
当然不是说他笨,一个记忆力超群,各方面都完全正常,接受了正国九年义务教育还继续深造的人,怎么可能笨?
他的思维敏捷着呢。
只不过,流程一般是这样的:
夏阎真询问:“聪明的大脑,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?”
聪明的大脑:“用拳头,用你无敌的拳头去解决。”
“好的!”
看上去就像是个无脑的莽夫。
一如——
蝙蝠侠对付犯罪分子需要收集情报,探明他们的目的,制定针对计划,使用相应道具装备,抓住对方打一顿扭送xx局。
耗费一夜的时间,从小弟顺藤摸瓜到boss,其中还要解决其他犯罪分子扑过来等麻烦。
但依然是最伟大的侦探,很智慧。
而超人呢?
超级听力听一下,超级视线看一下,使用无敌的钢铁之躯冲过去把对方抓出来扭送xx局,搞定。
花费时间,十秒钟。
虽然但是……就是高大个傻白甜。
陶鄂给夏阎真的建议,别管那些花里胡哨的,犯罪现场调查,各种证据之类的看上去很聪明,很蝙蝠侠的操作。
学超人,能找到开膛手杰克就杀过去。
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。
“我也是这么想的。”
夏阎真的想法和陶鄂不谋而合,他当然了解自己。
第一次晋升任务,他是学习了一些侦探技巧,并且看过几百集的柯南。
然而和神探之间的距离,差了十万八千里。